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2018警用裝備購置項目(采購項目編號:GZCQC1800HG03021)招標公告
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采購代理機構”)受廣州市公安局(以下簡稱“采購人”)的委托,對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2018警用裝備購置項目進行公開招標,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。
一、采購項目編號:GZCQC1800HG03021
二、采購項目名稱: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2018警用裝備購置項目
三、采購項目預算金額:15,420,000.00元
四、采購數(shù)量:1批
五、項目內(nèi)容及需求:
序號 |
設備名稱 |
數(shù)量 |
最高限價 (人民幣:萬元) |
交貨期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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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價 |
總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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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手持式γ射線能譜儀 |
3套 |
20.00 |
1542.00 |
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90天內(nèi)完成供貨、安裝調試、驗收并交付采購人使用。 |
經(jīng)相關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(穗財采【2018】124號),本項目所采購的:搜爆服、便攜式炸藥探測儀、手持式γ射線能譜儀、手持式化學氣體探測器允許采購本國產(chǎn)品或不屬于國家法律政策明確規(guī)定限制的進口產(chǎn)品。(進口產(chǎn)品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(nèi)且產(chǎn)自關境外的產(chǎn)品)。其他設備均采購本國產(chǎn)品。 |
2 |
手持式危險物質識別儀 |
3套 |
47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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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手持式化學氣體探測器 |
3套 |
27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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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搜爆服 |
3套 |
1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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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便攜式防爆頻率干擾儀 |
3臺 |
2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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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便攜式X射線成像儀 |
3套 |
6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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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便攜式炸藥探測器 |
3臺 |
35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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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臺式液體檢查儀 |
3臺 |
20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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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手持式液體檢查儀 |
30個 |
0.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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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無磁排爆工具組 |
3套 |
2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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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防暴盾牌 |
68套 |
0.0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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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防暴頭盔 |
68套 |
0.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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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防爆毯 |
34張 |
1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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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排爆桿 |
34條 |
2.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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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手持金屬探測器 |
68個 |
0.0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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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手提式喊話器 |
68個 |
0.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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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液氮罐 |
34個 |
0.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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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保溫桶 |
34個 |
0.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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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多功能抓捕器 |
34條 |
0.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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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防暴鋼叉 |
68條 |
0.0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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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應急救援(手提式)強光探照燈 |
68個 |
0.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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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防爆球 |
34個 |
12.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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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防火毯 |
68張 |
0.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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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
過濾式防毒面具 |
128套 |
0.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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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
隔絕式防毒衣 |
128套 |
0.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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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
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|
98套 |
0.9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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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采購項目內(nèi)容及需求詳見招標文件---采購人需求。 2、投標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投標,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(nèi)容進行投標。 3、凡超出最高限價的,一律視為無效投標。 4、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機構:同級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。 |
六、供應商資格:
1、投標人必須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,提供以下材料:
(1)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(或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,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,或執(zhí)業(yè)許可證)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;
(2)提供2016年或2017年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;
(3)提供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(納稅憑證)復印件,如依法免稅的,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;
(4)提供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(繳費憑證)復印件,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,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;
(5)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;
(6)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(nèi)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。
2、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、規(guī)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、監(jiān)理、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,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;(提供書面承諾)
3、投標人提供《公平競爭承諾書》原件;
4、投標人投標時須持有自本項目公告之日起項目所在地或企業(yè)注冊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內(nèi)《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》,若投標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,則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無行賄犯罪檔案紀錄;如果投標人當?shù)貦z察機關采用電子查詢方式的,投標人必須提供從檢察機關開通的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網(wǎng)”查詢下載的《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》網(wǎng)頁截圖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;
5、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;
6、投標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記錄失信被執(zhí)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”記錄名單;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”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。(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及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(http://www.ccgp.gov.cn/)查詢結果為準,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,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)。
注:(1)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上述供應商資格要求規(guī)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;
(2)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的人員必須提供法人證明書、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。
(3)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、完整、有效、一致,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。供應商參加投標應另行購買采購代理機構正式對外發(fā)售的紙質招標文件,并在采購代理機構處完成辦理有關報名登記(“報名登記表”可直接上采購代理機構官網(wǎng)crodear.cn下載填寫打印)手續(xù),否則視為未報名(采購代理機構將核對報名供應商提交的上述資料,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資料供應商的報名)。
七、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間(上午08:3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7:30,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,不少于5個工作日)到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(詳細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恒福路238號2樓(建設銀行樓上)218室)購買招標文件,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(人民幣),售后不退。
八、投標截止時間:2018年5月29日14時30分
九、提交投標文件地點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恒福路238號2樓(建設銀行樓上)218室
十、開標時間:2018年5月29日14時30分
十一、開標地點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恒福路238號2樓(建設銀行樓上)218室
十二、本公告期限(5個工作日)自2018年5月9 日至2018年5月15日止。
十三、聯(lián)系事項
(一)采購人:廣州市公安局 |
地址:廣州市起義路200號 |
聯(lián)系人:朱先生 |
聯(lián)系電話:020-83113311 |
傳真:020-83118242 |
郵編:510030 |
(二)采購代理機構: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|
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(qū)恒福路238號2樓(建設銀行樓上)218室 |
聯(lián)系人:馬小姐 |
聯(lián)系電話:020-83576900 |
傳真:020-83499619 |
郵編:510095 |
(三)采購項目聯(lián)系人:朱小姐 |
聯(lián)系電話:020-83576900 |
附件:1、委托代理協(xié)議: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2018警用裝備購置項目委托代理協(xié)議
2、招標文件: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2018警用裝備購置項目招標文件
發(fā)布人:廣州程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發(fā)布時間:2018年5月8日